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发生意外,因保护、补救受损船舶和装载物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单独海损是指只发生在船舶本身的损失。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在责任主体、分摊比例、向保险人理赔等方面存在不同。
责任主体:共同海损责任主体是所有船舶和装载物的共同承担者,单独海损的责任主体是船舶拥有人。
分摊比例:共同海损根据由受损物的价值来确定各方的支出比例,单独海损由该船所有人独自承担。
向保险公司理赔:共同海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单独海损船东需要根据自己的保险状况来解决相应问题。
在海运业务中,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关系需要格外注意。为了避免潜在的损失,船东应当妥善保管海船,提前购买保险,及时解决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