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门协同推进税收征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接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门协同推进税收征管新体系。
据了解,此次接轨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协同合作机制,在落实好行政协作、信息共享、人员交流等已有内容上,着力提高政策协同性、征管协作效率和联动配合度;二是强化基础信息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征管要素信息共享平台,为征管工作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可追溯、动态更新的基础信息和数据支撑;三是强化电子化征管能力建设,推动“互联网 ”征管模式,实现管理方式现代化、征收手段智能化、服务方式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