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中的先进分子,不仅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更应该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
作为一名党员,你有权利:
- 提出建议:在职务范围内可以提出有关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 参加讨论:在集体讨论中,你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 罢免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于不符合职责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可以进行罢免。
- 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可以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
- 监督党组织工作:对于不符合工作要求或者存在不正之风的党组织,可以进行批评和监督。
- 依法保障诉讼权益:在法律程序中,享有一般公民诉讼权益。
这些权利,必须在遵守党的章程的基础上行使,否则可能对个人和组织造成不良后果。
如果党员发现党组织或者组织领导人不作为、失职或者违法,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争取党的工作正常运转和组织的维护。同时要注意,行使权利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组织纪律。
表达自己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是党员的应有之义,只有积极发挥权利,才能更好的推动组织的工作,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