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这个IP自2006年于网络小说平台问世以来,就受到广大华人读者的喜爱。2015年,文学IP改编的漫画《鬼吹灯之黄皮子坟》上映后,IP更是迅速拓展到了影视领域。2017年,或许是国产Indiana Jones的最高峰,改编自网络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电影《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也上映了。虽然这部电影的口碑和票房都不太好,但它依旧引发了一波IP热。继而我们又迎来了相继改编自《鬼吹灯》系列小说的网剧《Destinies》和《怒晴湘西》。当然,这场IP热在未来还不会终结。据说又有新的电影放映计划安排。
那么,这样极富商业价值的IP,如何在电影、电视等多个媒体渠道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内容呢?笔者认为,做好IP的媒体变形并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除了基本文本塑造,更重要的是,跨媒体的良好转化需要打磨的非常细致。比如,把小说中那深奥、难懂的细节、情节,化繁为简,变成更适应电影的叙事结构。这样的文本转化工作是需要艺术创意和创意理念的。
当然,可以说,电影作为一种本身的独立艺术形式,在对小说文本进行塑造的时候,也具有某种独立的甚至是对立的艺术想象。这一点,在电视、电影台诸多作品里面得以呈现,并衍生成了丰富的观影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