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指专业鉴定机构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来判断个体身体上的伤残程度,为残疾证的颁发、职业安排、医疗护理、社会救助等多方面提供依据。
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程度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和四级伤残,对应的伤残赔偿标准也各不相同。
一级伤残指60%以下的伤残程度,伤者可以依法享受一定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康复费等各项救助措施,同时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级伤残是60%至70%的伤残程度,相应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康复费等救助措施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均比一级伤残更高。
三级伤残是70%至80%的伤残,伤残人员的生活及医疗救助类津贴等各项救助措施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均会相应增加。
四级伤残是80%及以上的伤残,相应的赔偿标准是最高的,除了原有的救助措施外,伤者还可以领取人生护理补贴、文化体育补贴、伤残人员就业补贴等多项救助措施,以便更好地保障其生活、康复、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伤残鉴定是伤者申请生活援助、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因此大家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如果伤及残疾,应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以便获得应有的救助措施以及赔偿标准,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