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师仲,号包青天。凡历仕陕西、江南两地,先后担任大理寺卿、知制诰、知开封府等数十个职务。几次奔波,三年流亡(盛名时也被冤枉),包拯历经沧桑,在他的治理下,以清廉、勤勉、有能力和有同情心而著称于世,为后世留下了千古共钦的形象。包青天之名就是从他作为大理寺卿时涉案审判的结果产生的,包拯在审判过程中严谨公正,无私至极,为百姓伸冤,因此人们把他说成“青天”,合称“包青天”。而《包青天》则是从他的治理生涯、人生遭遇和理念逐一呈现他画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