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是指由于开具蓝字发票时发现有误,需退回的蓝字发票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需要更改抬头等原因不能开蓝字发票而开具的。那么,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 首先要向财政部门申请红字发票所需的领用数。
2、 在原来的蓝色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编号一行直线划掉,编号前面加上字母“Z”。
3、 编制红字发票。红色发票抬头为单位全称,税率和税额应与原蓝色发票相同。
4、 红字发票必须注明所作废的蓝色发票编号及金额,注明作废原因的,由开具红字发票人填具,亲笔签名并注明开票日期。
以上就是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红字发票的抬头不可以改变,如需更改抬头,需要提交相关审批申请后方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