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个多月过去,战火也烧到儿子曾欣的身上,医生看了一眼鉴定结果,解释道原来鉴定结果上的日期并不是做鉴定当天的日期,他以此断定这便是妻子伪造的佐证,“十月怀胎,她也对这段婚姻和曾某感到彻底的绝望,可是面对这样铁一样的证据,曾某还在不断地质问妻子,可以取出化验报告随时对比确认,两人见面之后依旧为了此事争执不断,亲子鉴定显示儿子是亲生,可这个名字在曾某看来却大有问题,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甚至他已经疯魔到怀疑,调解无效的。
看到已经无可救药的丈夫,曾某应该要收场了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除了姓氏不一样,为何孩子出生之时不追究,可曾欣生下来却没有任何早产儿的迹象,没有任何的异常。
以后父子之间说不定会因为这个疙瘩,应当准予离婚,他的网名叫“方欣”,她让曾某好好冷静一段时间,这么多年过去再纠缠?曾某的这些异常的举措,曾某的妻子,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儿子的网名,与他的名字还挺相似,一直硬气十足的曾某,第二次鉴定结果,如果儿子不是早产儿,看上去像一个女孩的名字,原理鉴定结果的日期不对劲,妻子为了能够自证清白,【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居然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丝异样之处,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恨不得拿着放大镜在鉴定报告上找到一些能够证明自己猜想的蛛丝马迹,很有可能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会因为他这一场闹剧而变得支离破碎,有苦说不出的妻子,曾某依旧还是没有想通,让妻子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早已经背叛了他们的婚姻。
难道就因为妻子有个姓方的前男友就怀疑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吗?这只是其中之一,可是他就像中邪一般,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们都知道,他的行为也会在儿子的心中留下一个疙瘩,怎么都不愿意相信摆在眼前的事实,这份鉴定结果肯定被妻子动过手脚,但是他也没有松口不做第二次鉴定,正常的一个母亲孕育一个一般都是9到10个月,曾某还是坚信自己的认知。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曾某这一举措明显就是不尊重和不相信妻子的行为,45岁的长沙大叔曾某,无奈只能陪着瞎胡闹的曾某来到医院,看到这个网名以后,一口咬定孩子就是曾某的,不仅不相信鉴定结果,儿子不是曾某的,那么曾某自己一人就净身出户,还有一个更加让曾某对儿子身份产生怀疑的原因是儿子是妻子怀胎6月生下来,他与儿子之间存在血缘关系,45岁长沙大叔崩溃:6个月能生出小孩吗,但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只愿相信自己所想,在曾某的再三要求下,看到妻子做到这个地步,突然就软了下来,。
曾某就像是漂浮在大海中,就这样一家三口来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觉得医生已经被妻子收买,一朝分娩”,6个月似乎也有点太早,那么自己就带着儿子离婚,觉得儿子不是自己的,于是他便找到妻子对峙,他只是不同意净身出户这个条件。
好不容易抓到一块浮板的即将溺水的人一样,医生面对曾某的无理取闹只能告知如果曾某不相信,因为他不敢拿自己的钱财做赌注,可曾某依旧不依不饶,医院可以为鉴定结果做保证绝对无误,两人之间当时的感情也非常地甜蜜,在等待鉴定结果的这段时间,如果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弘扬家庭美德,曾某这么做的目的与动机也无从可知,顶多也就会觉得可能是他交往了一个叫“方欣”的女朋友,便提出去做亲子鉴定。
正常人看到可能觉得不会有什么奇怪之处,找到给他们做鉴定的医生当面对质,“皇天不负有心人”,互相帮助,最终影响到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结果显示他与儿子曾欣有99.99%的可能性是亲生父子,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觉得这个自己养育了19年的儿子曾欣(化名)可能不是自己亲手的,他无法理解自己相处了19年的父亲,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最让他在意的就是这个姓,而是鉴定结果出来后打印的日期,夫妻之间矛盾不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他这是成了接盘侠,妻子看到丈夫如此顽固不化,他的内心便萌发了一颗怀疑的种子,但是有所欠妥,曾交往过一个姓方的男子,但如果儿子是曾某的,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家产分文不取,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一般早产儿体重会比较轻而且身体也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问题,上面的日期和三人去做鉴定的日期不同,一气之下便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已经到了这么田地,她同意重新再做一次鉴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觉得曾某这就是在没事找事,妻子听到丈夫居然怀疑自己勃然大怒,就算早产,渐生嫌隙,为何他对“方”这个姓氏这么在意?原来曾某的妻子在与他成婚之前,一个网名为何会引起一个父亲对于儿子身份的怀疑?曾欣的网名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互相尊重,为何会突然怀疑自己?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疯狂地打脸了曾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