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财政部宣布了2021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政策调整方案:
对综合所得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36000元的个人,将试行起征点提高至6000元;对综合所得年应纳所得税额超过144000元的,将适当调高税率,最高税率不变。对于今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个税改革政策,赋予纳税人继续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调整后,纳税人个税负担有所减轻。
个税改革之后,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同时实行了累进税率和综合计算的个税税制。税率分为七档,递增方式纳税,缴纳个税的人数达到了一个新高,但是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级数调整方案却一直没有变动。
此次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政策调整方案的发布,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次重要调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调整后的政策将会有所利好,个税税负有所下降,这也是我国税法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举措。